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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海新航厂房钢结构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3月30日      有420人浏览过

领海新航厂房钢结构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一、采购条件

本领海新航厂房钢结构维修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74.50092600 万元,采购人为江苏连云港市领海新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领海新航厂房钢结构维修工程,厂房维修项目包含门式钢架结构厂房及网架结构厂房,最大单跨跨度 45 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逾 5 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领海新航厂房钢结构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领海新航厂房钢结构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注: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1 月由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 2021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 120 万及以上钢结构新建业绩或维修业绩;

注:提供的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供应商名称、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磋商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3 月 27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4 月 03 日 00 时 00 分获取方式:详见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4 月 07 日 14 时 15 分递交方式: 详见公告

六、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文件开启时间:2026 年 04 月 07 日 14 时 15 分文件开启地点:详见公告

七、其他

领海新航厂房钢结构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江苏连云港市领海新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领海新航厂房钢结构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1.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领海新航厂房钢结构维修工程

1.2 项目编号:/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地点:徐圩新区;

2.2 采购范围:领海新航厂房钢结构维修工程,厂房维修项目包含门式钢架结构厂房及网架结构厂房,最大单跨跨度 45 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逾 5万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清单;

2.3 工期要求:240 日历天,实际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 磋商控制价:274.500926 万元,磋商报价超过控制价按无效

响应处理,磋商报价超过控制价高于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5%),按无效响应处理;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3. 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备有效的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注: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2025 年 11 月至 2026 年 1 月由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4 供应商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 120 万及以上钢结构新建业绩或维修业绩;

注:提供的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供应商名称、工程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没有明确、缺项、含糊不清的造成无法确定的或不能明示相关信息,则需同时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5 供应商信誉要求:

3.5.1 未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项目的;

3.5.2 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评审阶段,供应商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审委员会不得推荐该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在成交候选人公示(至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有))的期间,公示的成交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以上信誉要求内容由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承诺书要求进行承诺,并承担作出虚假承诺的一切后果。

3.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磋商项目能力的;

(8)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采购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6 年 3 月 27 日至 2026 年 4 月3 日;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ggzy.xwxq.gov.cn/”)获取,通过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线上获取磋商文件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4.3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参与供应商需要开具采购文件购买发票的,采购活动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的,发票由代理机构负责开具;采购活动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发票由采购人负责开具。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

4.4 供应商应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注:初次在“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请综合考虑注册和审核时间(审核时间为 2 个工作日内),由此造成无法报名参与采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 年 4 月 7 日 14:15;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线上开展磋商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 评审入围条件及评审办法

6.1 评审入围条件:供应商响应文件响应函中载明的报价高于采购人期望值的(采购人期望值=采购控制价*95%),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2 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磋商评审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7.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磋商保证金为:5 万元,供应商必须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采用转账、电汇、网银等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以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供应商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磋商保证金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保证金应由供应商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否则无效。超出磋商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磋商保证金的,采购人将视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取消其磋商资格。

注:1、如采用银行保函等形式磋商保证金,须确保保函或其他担保凭证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含)前送达采购人并被采购人成功签收,并承诺真实性,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成交资格并纳入徐圩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

2、如发现磋商保证金未按规定退还等相关违法违规情形,可以向徐圩新区招投标办投诉,监管服务电话:0518-82256030。八、监督部门

本采购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察审计部

九、联系方式

人: 江苏连云港市领海新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址: 徐圩新区

人: 李工

话: 0518-82256126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徐圩新区

人:陈工

话:0518-82256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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